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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提神药”竟是毒品?福州一法院判了!

时间:2025-06-24 浏览:

当你在网上搜索

“提神”“抗疲劳”产品时

是否会想到一些精心包装的药片

竟是毒品?

近期,鼓楼法院审理了一起

贩卖、运输毒品罪案件

一网店店主因多次销售

含有咖啡因成分的产品

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并处罚金1万元

2022年6月,朱某通过其注册的网店,多次向他人销售多款含有咖啡因成分的产品,销售价格从418元至459元。王某因工作易感困倦,意图购买提神抗疲劳产品,在网络平台搜索到朱某店铺售卖的产品,并购买服用。一段时间后,王某发现自己对该产品产生了依赖性,怀疑里面可能含有违禁成分,遂向公安机关举报。

2022年7月,公安机关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某工业园抓获朱某,当场查获并扣押200多瓶咖啡因片产品。经鉴定,这些咖啡因片产品均检出咖啡因成分。案件审理过程中,朱某退出违法所得22935元。

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明知案涉产品是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在法律规定的毒品范畴内,贩卖并寄递咖啡因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因朱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退出全部违法所得,最终法院依法判处朱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对朱某退出的违法所得22935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法官提醒

咖啡因具有一定成瘾性

大剂量或长期使用

会严重威胁人体健康

在我国被列为

第二类精神药品进行管制

将其作为毒品滥用和走私、贩卖等

是违法犯罪行为

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林宗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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