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审案时九个常见的程序违法行为
今天给大家总结了法院审理过程中的九种程序违法问题,看看你的案件中是否存在?\n一、管辖违法:指法院没有管辖权却受理案件,或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受理案件的情况。\n二、审判组织违法:包括审判组织的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n三、证据取得违法:如法院工作人员阻止证人作证、指使他人作伪证,或者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等。四、审判期间违法:如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未审结案件等。\n五、送达程序违法:如法院不送达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开庭通知等文书,剥夺当事人行使辩论权、上诉权的情形。\n六、调解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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