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深圳市远足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规定》”)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其中,多条内容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制度化、法治化手段,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城市绿色空间。
禁止投喂、捕捉野生动物
节假日后24小时内完成垃圾清理
散落的垃圾,不仅破坏山野之美,也对生态平衡造成威胁。随着人流量增加,郊野径面临垃圾治理的挑战。《规定》指出,远足径步道本体应保持全线完好、无安全隐患,沿线及周边无垃圾,并提到定期开展系统性垃圾清运工作。
例如,要求定期巡查清理步道及周边区域的零散垃圾,确保出入口分类垃圾桶及时清运;建立深度清理机制,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重点区域(如休憩点、观景台)深度清洁,节假日或人流量超设计容量后24小时内完成专项清理。
《规定》引导社会参与,提出定期组织志愿者清理步道沿线及周边隐蔽区域垃圾。要求在远足径出入口设置环保宣传信息,展示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在沿线游客集散区域应设置分类垃圾桶(箱)、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标识牌、照明设施等需定期巡查,确保无污渍、无乱张贴,玻璃或金属表面每年至少清洗1次。
此外,《规定》倡导文明行游,制定文明行游公约,针对带火种上山,乱扔垃圾,破坏设施,在树木上张贴,张挂商业广告,采摘、砍伐植物,违法捕捉、惊扰、投喂野生动物等不文明、不安全及违法行为及时劝导。
恶劣天气限制人员进入远足径
非开放区域设立禁止进入标识
近年来,不少市民游客闯入山林未开放区域、台风暴雨天爬山被困,以身犯险。今年8月15日,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南澳办事处,对两名在台风“韦帕”蓝色预警启动后未经许可擅自进入自然灾害危险区的游客,依法处以每人5000元罚款。
这是深圳市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针对“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临时划定的自然灾害危险区”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也是全国首张自然灾害综合法规罚单。
针对此类问题,《规定》提出,当遭遇暴雨、大风、雾霾等恶劣天气时,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依据实际情况限制或禁止人员进入远足径。建立封路、临时施工信息反馈机制,应设置标识说明,明确开放时间,并及时公开发布。
同时,《规定》提出明确远足径日常开放时段,应在出入口设置明显的公告牌。非开放区域,应设置禁止进入的标识标牌。在陡坡、滑坡、落石等风险区域应设置警示标识,在高风险区域,增设防护栏、安全拉绳等辅助设施。建立应急救援联络渠道,在危险路段设置应急呼叫联系电话。
社会各界可通过两种方式
反馈意见和建议
《规定》从制度设计上明确职责分工、维护机制、安全管理、环保科普和社会参与五大方面内容,相关条款广泛借鉴国内外典型城市的先进经验,并充分结合了深圳城市管理现状。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若有建议,可在2025年10月12日18∶00前,通过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征集调查”栏目在线提交,或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莲花支路1004号城管大厦运行维护监管处。
内容来源:深视新闻
记者: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