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学旅行活动的承办方需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具体来说:
政策明确规定:
- 根据《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和《研学旅行服务规范》,研学旅行活动的承办方应为与主办方签订合同、提供教育旅游服务的旅行社。
- 没有旅游资质的组织和个人,如户外俱乐部、微信群、保健品公司、培训机构等,不得从事研学旅行相关的旅行社业务。
服务内容要求:
- 研学旅行服务提供者需涵盖旅游服务的核心要素,包括交通、住宿、餐饮、导游、活动组织等,同时融入研究、学习、教育等特色。
- 这些服务既包含旅游服务,也包括教育服务,二者贯穿于研学旅行的全过程。
学生身份定义:
- 中小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研学旅行活动,其身份符合旅游者的定义,即因学习等目的离开长住地一定时间,并在目的地消费的人。
合同要素规范:
- 研学旅行服务合同需明确规定费用、行程安排、服务标准等,与旅行社包价旅游合同的要素基本一致。
- 合同中需详细列出旅游服务内容,确保活动的专业性和合规性。
综上所述,研学旅行活动的承办方应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保证学生的权益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