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梅山婚育民俗与我国其他地区婚育民俗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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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昧 2025-08-10 12:01:58
梅山地区由于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与社会人文环境,其婚姻民俗既与我国其他地方的婚姻民俗共同构建辉煌的华夏婚姻民俗文化,同时,又因梅山地区这一特殊的社会自然环境的影响而呈现出独特性与相异性,这在民俗事象上多有体现,从以下两例可管中窥豹,略见一斑。
  1。奇特的说媒习俗
  说媒是我国各地从古至今的婚姻民俗中的共同习俗。梅山地区当然也不例外,然而梅山地区的说媒习俗又有其独特之处。如“媒人”做为一种社会职业时,他(她)有自己的特别的行头,无论晴雨都必须携带雨伞;人们对待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媒人的态度呈现出矛盾心态并通过习俗表现出来,如结婚时,一面是婚礼前夜(或前一日中午)举行谢媒宴,对媒人尊敬之极,另一面是婚礼当天在婚宴中“吵媒人”,用锅底墨把媒人涂成花脸,使其“洋相百出”;在花瑶聚居地的婚礼上,众人往媒人身上使劲涂湿泥巴,媒人不但不生气,反而频频点头答谢;结婚生子时,重情重义的梅山人又通过“倒媒树”这一习俗表达对媒人的谢意等等。
  2。巫文化色彩明显的奇特婚礼
  梅山地区因其特殊的社会、自然环境而有特殊的婚礼习俗。如择期除常规的择期方式外,还有一些特殊的择期方式:如服中成亲、寿礼婚礼合一、婚礼乔迁礼合办等;又如亲迎时要行迎亲呼吉礼即俗称的“斩煞”;迎亲途中如遇另一迎亲队伍,新娘之间有“穿破”的习俗或者“争高”之俗;婚礼当中有吵“家爷老子”(即公公)的习俗;闹洞房时又有媒人或家爷家娘(即公公婆婆)“交卦”的习俗等等。
  梅山地区的生育民俗和婚姻民俗一样,它与中国其他地方的生育民俗相比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梅山地区与中国各地一样有“多子多福”、“重男轻女”、“早生儿子早得福”、“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等生育观念,然而这些生育观念的形成既有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的因素,又有梅山地区特殊的恶劣的生存条件方面的客观原因。在这些生育观的思想指导下,梅山地区在生育这一重大问题上形成了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生育民俗。
  1。多种多样的地方生育神与奇趣的祈子习俗
  在“重男轻女”生育观的驱使下,其祈男习俗多种多样。既像全国各地一样向送子观音求子,又因梅山各地对各路神鬼巫道的迷信而使其求子对象多样化,既有女性神如观音、地母、王母娘娘以及“娘娘神”,又有男性神如天公、太阳、太阴、南岳圣帝等,既有吃斋的“素菩萨”如娘娘神等,又有吃荤的“荤菩萨”如“圣帝爷爷”等;婚礼中除通过婚房用品的布置及洞房赞语以表达祈子愿望外,充满神秘色彩的迎新“斩草”诀术活动亦表达了人强烈的祈子心理;中秋“送瓜”、“摸秋”之俗还体现了梅山人共同的祈男心理;基于共同的祈男心理,各种各样的测胎术也应运而生。
  2。孕期禁忌繁多
  旧社会,梅山地区封闭、恶劣的社会、自然环境使该地区的生育禁忌多如牛毛,它包括孕妇禁忌和产期禁忌等方面。
  孕妇禁忌又包括房事禁忌和孕期禁忌两方面,房事禁忌又分天忌、地忌、人忌三大类,天忌指男女于天象异常的情况下不能进行房事活动,地忌指在空间上指房事活动的场所的选择要避忌,时间上还指在发生地震等异常地质灾害时禁忌房事,人忌既指当事人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禁房事,又指房事行为忌被他人撞见,否则对撞见者诸事不利。
  孕妇的孕期禁忌则更多,衣、食、住、行各方面无所不包,这些禁忌既体现了梅山人对生育本身的关注,又由于对生育知识的缺乏而对妇女尤其是孕妇产生一种歧视心理。如衣忌体现在孕妇禁用针线、锥子等锐器扎穿衣物,以免伤胎神,孕妇忌晾晒衣裤于过道上;食忌是孕妇禁忌中最繁杂的,如禁食兔肉、龟肉、蛇肉、异常鸡蛋、生姜、腌菜和醋等;住忌体现在忌搬动孕妇室内的家具,忌钉钉子等;行忌既有考虑孕妇自身健康而形成的禁忌,如忌夜间外出,忌洗冷水澡,忌孕妇并排而坐,忌跨牛绳,另有一些行忌则是对孕妇的歧视的体现,如忌“四眼人”(即孕妇)抱未满月的婴儿、看新娘下轿、看杀年猪、看母猪下息、接近别人家的火灶等。
  3。独特的接生与养育习俗
  梅山地区的接生习俗也因梅山地区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而呈现出特殊性。如赶难产鬼、用蛇皮催产等等。
  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有“打流年”之俗,犯“将军箭”的,要打“分路碑”;婴儿体弱多病的,有“封禁”或拜寄之俗;孩子受惊后,有“抹阳火”之俗;孩子出意外如不慎掉人河、塘、山沟,有喊魂之俗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