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若只是初见
2025-07-09 06:23:26
第三届国际心理卫生大会(1946年)曾为心理健康下过一个定义:“所谓心理健康是指在身体、智能以及情感上,在与他人的心理健康不相矛盾的范围内,将个人心境发展成最佳的状态。”该次大会也曾认定心理健康的标志是:“1、身体、智力、情绪十分协调;2、适应环境,人际关系彼此能谦让;3、有幸福感;4、在职业工作中,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过着有效率的生活。”
关于衡量心理健康的标准,不同作者各有建树,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因为不同作者各有各自的学术背景。不过,只要能把握住评估维度的要领,不同的见解是可以并存的。
许又新(1988)提出心理健康可以用三类标准(或从三个维度)去衡量,即体验标准、操作标准、发展标准。他同时指出,不能孤立地只考虑某一类标准,要把三类标准联系起来综合地加以考察和衡量。
郭念锋1986年在《临床心理学概论》一书中提出评估心理健康水平的十个标准:
1、心理活动强度
2、心理活动耐受力
3、周期节律性
4、意识水平
5、暗示性
6、克服能力
7、心理自控力
8、自信心
9、社会交往
10、环境适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