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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借银行卡获利200元获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时间:2025-04-03 浏览:

近日,肇庆端州法院审结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被告人罗某明知刘某(另案处理)介绍其出借银行卡给他人用于“跑分”,仍伙同刘某、肖某(另案处理)从东莞市去到福建省云霄县,将其名下的两张银行卡提供给陌生男子用于转账、提现共计32.6万元,罗某从中获利200元。经核实,上述款项中的28万元是涉诈资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罗某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依法从轻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跑分”是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黑话,指通过多层账户转移非法资金的行为,本质就是洗钱。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在严防被骗的同时,更要守好自己的“卡袋子”,不要沦为他人“洗钱”的工具。

文/记者:于敢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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