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计划出国留学
男方母亲承诺无偿资助女方
二人分手后
这笔钱要归还吗
案情回顾
男子焦某(化名)与女子兰芝(化名)原为大学情侣,2016年两人共同赴国外留学。
当初焦某计划出国深造时,焦母因看重兰芝“成绩优异、为人懂事、善于照顾人”,多次劝说其一起去留学。兰芝表示无力承担留学费用,焦母承诺提供部分无偿资助,最终说服了兰芝及其家人。留学期间,焦母共为兰芝支付各项费用64.7万余元。
2019年两人分手,焦母将兰芝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全部留学费用。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两年多的转账期间,双方从未明确款项性质为借款,不符合借款合同成立要件。该案的转账行为发生在我国《民法典》实施以前,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
此外,有关留学的学费和生活费安排系焦母主动提出。在焦母和兰芝的微信聊天中,焦母将兰芝当做“一家人”,主动跟兰芝说“要用钱的时候,打个招呼”“什么时候开始安排学费”“你最近生活怎样?需要阿姨转生活费吗?有什么困难要及时告诉阿姨,阿姨不是外人”。
最终,法院判决焦母支付的64.7万元中,39.7万元属于无偿资助,兰芝无需返还;剩余25万元因缺乏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兰芝需返还本金及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1万余元由双方均摊。
法官提醒
涉及大额资金赠与的
双方应当签署书面协议以明确
金额、用途、条件和性质等内容
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来源:综合广州日报、都市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