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4月8日,福建省召开“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对福建省委办、福建省政府办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行了详细介绍。
据介绍,《若干措施》以推动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和工作主线,围绕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鼓励创新转型、支持发展壮大、加强要素保障、优化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出多条具体措施,旨在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若干措施》注重政策的协同性,对国家、省级层面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进行了内化、细化、转化,并参考学习了先进地区的相关政策举措。在招工引才方面,政策既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协同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开展联合招聘活动,并给予一定赴外招工补助,又鼓励各地在人才房、公租房、子女就学等方面加大对人才的保障力度。同时,还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开展省级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认定,力求形成政策“组合拳”,发挥政策叠加效应。
为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实,《若干措施》提出建立省级工作协调机制,实行“一月一协调”“一季一调度”的督导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中小微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政策、技术、市场等困难问题。同时,加强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协同联动,鼓励市、县(区)参照建立协调机制,全心全意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若干措施》坚持普惠扩面原则,延续、优化了一批受惠面广、支持力度大、契合需求期待的惠企政策,为市场投资经营活动创造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例如,将之前推出的、企业反映较好的“对入选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等政策延续下来,并适当优化、拓展适用范围,让更多中小微企业受益。
此外,《若干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各项举措务实管用。针对福建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科技创新短板问题,政策从支持技改提升、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创新服务供给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同时,针对中小微企业反映突出的市场需求不足、生产经营困难问题,政策从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开拓市场、支持参与“两新”和政府采购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案,包括开展多场供需对接活动和展会,支持地方结合实际提高消费品以旧换新预拨资金比例,以及提高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