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消费综合报道】近日,两份重磅文件——《关于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和《关于医保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二轮征求意见稿)》(简称《若干措施》)——在医药行业内部广为流传,成为从业者讨论的焦点。
这两份文件的核心内容涉及创新药的定价机制,以及医保对创新药的支持措施。《意见》涵盖了创新药和集采药的价格管理,而《若干措施》则专注于医保对创新药发展的支持。
自2015年国家发改委取消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以来,药品定价机制一直处于探索阶段。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被视为对过去以国谈和集采为途径的医保支付标准的优化。
行业专家表示,新的定价机制将更加注重药品的临床价值,为创新药提供更大的定价空间。这一变化可能会结束医保谈判价格作为市场唯一价格的局面,为“医保支付归医保支付、自费归自费、商保归商保”的多元支付格局奠定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首发价格机制将鼓励药企进行源头创新,通过分层次定价,解决创新药“高水平重复和内卷”的问题。政策也鼓励商业保险参与创新药的支付,以减轻医保基金的压力。
医药行业相关改革措施的实施并非没有挑战。如何确保创新药在价格稳定期内的市场需求,如何处理医保支付标准与创新药定价之间的矛盾,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此外,商保作为新的支付方,其角色和作用尚需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政策方需要提供更多的支持和激励措施,以促进商保与创新药企的有效合作。
业内人士表示,这两份意见措施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将为创新药的发展提供新的机遇和挑战,也能为创新药的价值认定和合理定价打开新的空间。(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