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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若干措施支持企业加强基础研究

时间:2025-08-05 浏览:

近日,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和创新策源功能为导向,优化基础研究多元投入结构为目标,通过政府引导和服务保障,致力于更好激发企业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活力,上海制定《上海市支持企业加强基础研究 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措施》,措施共分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旨在充分发挥企业在基础研究布局和组织实施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支持企业与政府、大学、科研机构合作,提高企业“出题”“答卷”的主人翁意识和主动权、话语权。一是支持企业参与基础研究决策咨询。健全企业参与科学决策的长效机制;提高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中企业专家的比例,对于面向产业发展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更多采纳企业评价。二是支持企业与政府深入实施“探索者计划”。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吸纳更多科技领军企业加入。三是支持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合作。支持上海市高校联合企业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政府、企业按照1:1比例共同出资,围绕行业关键科学和技术问题开展应用为导向的基础研究。

第二个方面旨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信号引导和杠杆撬动作用,着力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这方面政府通过“后补助”或共同投入的方式分担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的风险,从而降低企业投入担忧、提高企业投入意愿。一是支持企业持续提升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对具有较强科技创新实力、有较大基础研究投入的企业,根据每年企业基础研究的投入情况,按标准给予相应额度的一次性财政补助。最高每年1000万元。二是支持企业设立或捐赠基础研究公益基金。对企业、社会力量设立的基础研究公益基金会在沪支持的基础研究项目,按照基金会投入的50%给予共同支持。

第三个方面既有鼓励性政策,又有引导性政策。旨在着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开展基础研究的外部环境,并引导企业逐步将基础研究转化为内生动力。一是支持企业使用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对上海注册企业利用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产生的费用,通过“科技创新券”、张江专项发展资金等给予补助。二是支持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三是支持企业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对承担重点实验室等建设任务的企业提出年度基础研究投入占总研发支出的最低比例要求。同时,引导国有企业主动布局基础研究并加强考核,在年报统计表中单列基础研究支出类目,根据规定加计视同于利润。四是加强统计监测和宣传引导。加强对企业基础研究活动的动态跟踪监测和投入统计归集的指导。对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企业,加强宣传鼓励。

据悉,近年来,在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部委的大力支持下,上海围绕基础研究战略性布局、组织化实施和持续性投入机制等,开展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比如,上海持续加大基础研究投入,2024年基础研究投入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比重达11%左右。这个比例,高于全国6.91%的平均水平,但与国际创新型城市普遍15%相比还有一定差距。2021年,市科委探索设立了基础研究“探索者计划”,主要目的就是积极发挥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通过政府与企业共同出资,把产业界面对的工程需求、工程难题向基础科学问题转化,从高校、科研院所等科学界寻求解决方案,推动产业需求与基础研究融通。目前,“探索者计划”合作企业已从最初的2家拓展到22家,覆盖了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信息、航空、先进材料等多个领域。

记者:窦筠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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