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文化综合报道】近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山东省文化文物单位实施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收入分配激励的指导意见》。《意见》涵盖总体要求、试点范围、文创范畴、收支管理、激励机制五方面,明确提出深度挖掘文化文物单位馆藏资源的文化价值与核心要素,打造兼具文化底蕴、创意特色和市场价值的齐鲁文化文物创意品牌。探索建立免费开放与市场运营、公益服务与刺激消费相结合的开发模式。这一文件的出台是山东省积极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重要措施,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调动专业人才队伍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释放文化文物资源活力,促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双向赋能。(本文内容综合自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公众号报道/安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