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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份受了党内警告处分,在2020年底换届选举时可以竞选村干部,但不能竞选和党内职务有关的干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困旦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九条 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唯芹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指尺毕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