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承兑根据《票据法》规定,

汇票承兑根据《票据法》规定,汇票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自负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顶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某公司与某商店成交一笔供销领结的买卖,合同规定该商店以银行汇票形式支付货款。该公司发货后,于1996年1月10日收到该商品签发的委托某银行自负的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问: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该公司应当在什么日期以前向银行提示承兑?

1个回答

风雨路人 2025-08-17 03:46:11
一般收款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提前一个礼拜到自己的开户银行办理托收业务。然后银行再将承兑寄到付款行进行承兑。付款行在到期日将金额划付收款人账号。
如果超过提示付款日10天,那么收款单位就要写一份延期说明与承兑一起寄往付款行
楼主说的1996年的票…………这个估计就没什么用了。票据的法律效应好像只有2年。在票据超过到期日后2年,那张承兑就没有用了啊。承兑一般都是1个月-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