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钟民涉黄光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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鯖諷吹萩 2025-09-05 09:42:14

黄光裕与许钟民,皆非等闲之辈,两人不仅关系密切,且黄光裕旗下企业与中关村之间的关联亦非浅。黄光裕与许钟民,不仅同为一方水土养育的乡邻,黄光裕名下的鹏泰投资更成为中关村的头号股东。此番黄光裕涉黄光裕案受审,亦被指与中关村的内幕交易存在牵连。


检方的指控直指,2007至2008年间,黄光裕、其妻杜鹃以及原中关村董事长许钟民共同策划,利用中关村重组信息,开设80余股票账户,由杜鹃指挥操盘手,累计购入逾亿股中关村股票,总成交额高达14.15亿余元。


更引人注目的是,检方还揭露,2006至2008年间,黄光裕指使许钟民向相怀珠提供不法协助,并在办理案件时给予相怀珠共计106万元。此外,黄光裕又通过许钟民,分别向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的靳红利,以及原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的孙海渟、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梁丛林、凌伟等人提出请托,要求在国美电器的税务案件调查中提供不法帮助,而黄光裕与许钟民合计给予靳红利、孙海渟、梁丛林、凌伟的款项总额分别达到150万元、100万元以及各50万元。


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黄光裕案作出一审判决,黄光裕因涉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许钟民则因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从犯)以及单位行贿罪,被判刑三年。黄光裕之妻、原中关村监事杜鹃则因内幕交易罪被判刑三年零六个月。此外,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单位行贿罪分别被处以500万元及120万元的罚金。


扩展资料

许钟民,1965年出生,广东潮阳成田镇人。原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广东阳光网苑连锁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潮人商会副会长。曾任阳光文化媒体集团执行董事、北京京文唱片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潮好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9年因牵涉黄光裕案件被调查。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一审宣判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作出,许钟民因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从犯)以及单位行贿罪,获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