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英语: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of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简称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发言人,公署刘光源。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负责处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的机构。 根据基本法的有关规定,驻港公署的职责是:处理由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的与香港特区有关的外交事务;协助香港特区政府依照基本法或经授权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办理中央人民政府和外交部交办的其它事务。[6] 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成立于1997年7月2日,位于中国香港金钟坚尼地道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