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录入公务员如何计算之前工作工龄的问题

我06年毕业,一直在黑龙江一个单位工作,没有编制,有劳动合同以及三险一金,09年底考入吉林省公务员,新单位拿着我的档案材料去政务大厅审批我的资料,说我不能计入之前的工龄,工龄重新计算,我想知道,企业人员需要什么材料才能连续计算之前的工作工龄?我现在不知道我缺什么手续,万分感谢回答我问题的人!!!

5个回答

旧街头 2025-07-20 19:23:52

吉林省吉人字(2007)140号文件,《关于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录(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龄计算问题 》有明确规定。2005年12月31日以后录(聘)到全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录(聘)前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与非公有制单位签订了聘用或劳动合同,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其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

 

注:第一张截图为文件。第二张截图为文件的第五项之内容。

相爱不如怀念 2025-06-30 02:29:31
这是广州的新闻。你可以参考一下。
私企工作可算连续工龄
条件是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离职除名裁减者原工龄不累计
本报讯(记者严艳)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人事局获悉,人事局日前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今年6月起,对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人员或全民所有制单位临时聘用的人员,凡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考录或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其在私营企业缴费的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根据有关通知,按自动离职、除名处理的人员,以及由于单位裁减(分流)人员采取工龄赎买等方式,超过国家规定的补偿标准发给补偿金的人员,考录或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其工龄从重新工作之日起计算。
而对于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按国家学位委员会的规定授予硕士学位的人员,以及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的人员,考录或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其按学制规定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习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对于经批准出境的人员,回国考录或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其出境前在原单位按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时间,可与回国后参加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通知明确,上述人员工龄计算,从2006年6月起执行。过去凡与工龄计算有关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一律不予追补。办理工龄计算审批手续,以本人的人事档案记载及历史资料为依据,并同时提供原始的聘用(劳动)合同、养老保险金缴纳凭证、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属省直单位的,由各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根据广州市人事局下发的通知,办理连续工龄审批的程序为,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填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审批表》,附上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属市直单位的,由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后报市人事局审批;属区、县级市单位的,由各区、县级市确定审批手续;属市委管理的干部,由主管部门加具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不过 据说各地政策不太一致,所以建议去当地的人事局咨询一下,我也是刚考取的吉林公务员,希望能帮到你。
守候 2025-06-24 16:28:44
工龄从你做完了转正定级,获得干部身份开始计算。
之后只要工作时间连续的,都可以计算工龄。
一厢情愿 2025-06-21 10:01:30
这个不行,只有以前事业单位或行政单位的才可以,因为你以前的单位就没给你算工龄。。那种正式的单位,正式的编制才可以,我们这就是,一个是派出所协警,干了5年了,没续上工龄,一个是大学老师,有编制,才给续上
无名份的浪漫 2025-05-29 15:04:55
办理过人事代理即可计入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