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原阳6人被杀嫌疑人失踪,至今没有抓获他可能逃往哪里?

21个回答

放歌走天下 2025-03-22 07:40:47

如果是跳河死了就没法追究刑事责任了,否则按照我国的刑事政策,结合本案的情节,大概率死刑立即执行,具体分析如下:

虽说我国贯彻的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但是最高院刑三庭曾经明确就如何把握故意杀人案中的量刑尺度发表过观点,里面提出了一些情况,是可以考虑死刑立即执行的。

比如,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案件」,就应当作为「严惩的重点」。而对于所谓的邻里矛盾激化所引发的案件,最高院虽然认为一般不应判处死刑,但也留下了一个口子,即对于「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的被告人」仍然应当判处死刑。

另外,要充分考虑「包括犯罪的动机、手段、对象、场所及造成的后果」在内的犯罪情节,有一些要从严处罚,有一些可以从宽处理。

具体来说应当从严处罚的有:

  1. 犯罪动机特别卑劣(区别于「大义灭亲」等情形)
  2. 犯罪手段特别残忍
  3. 犯罪后果严重或特别严重(故意杀人导致一人死亡为严重,两人及以上死亡为特别严重)

以及一些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犯罪,例如:

  1. 对弱势群体的犯罪(如妇女、儿童等)
  2. 在公共场所实施的犯罪

以上犯罪若无法定或酌定从轻情节,就应当从重判处。

以上内容,可以参考2010年最高院发布的《在审理故意杀人、伤害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回到本案来看,本案几乎把最高院认为应当从严处罚的情形全都占了个遍:

  1. 在同一个村里实施灭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村民的安全感。
  2. 虽然不知是何矛盾,甚至根本没有矛盾,未查清之前也不做猜测,但绝对不可能一家人老老少少全都和嫌疑人有矛盾吧吧?再说这种寻仇行为本身也可以认定为犯罪动机卑劣。
  3. 以灭门的方式复仇,手段残忍。
  4. 造成6人死亡,属于后果特别严重。
  5. 杀害了儿童,属于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行为。
  6. 作案后逃逸,没有自首,目前也看不出什么立功表现,属于没有法定或酌定从轻的情节。

所有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本案全都占了。

目前当务之急是尽快抓捕嫌疑人到案,或者确定其下落。以我国道路监控的水平,驾车逃逸的情况应该不难锁定目标,我想能够这么快判断司已经弃车跳河,也离不开监控的帮助。

只是,跳河之后的嫌疑人是生是死,人在何方,目前还难以确定。一旦抓捕到案,等待他的有很大概率是死刑判决。

梦比糖果甜 2025-03-03 04:36:27

这个问题确实很难确定,杀人凶手可能逃山里去了,或许逃到外省去了,谁知道呢,而且他还带了一个八岁的孩子,虽然警方组织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了大面积的搜查,但嫌疑犯孙某仍然没有出现。

案情回顾

11月14日,当晚有村民证实,孙某飞还在受害人家中,两个人一起喝酒聊天。现在看来喝酒是假,踩点才是真的。

11月15日,凌晨时分,一家6口被灭门,还有一个8岁小女孩失踪。凌晨5点左右,有村民了发现惨案,随即报警 ,5:20分前后,多辆警车已经停在了案发现场。

受害者分别为冯某的奶奶,冯某的母亲,冯某和冯某的妻子及两个年幼的孩子,大女儿生死未卜失踪了。个人推测,女孩很可能在孙某飞逃跑时,一起带走了,不然早就找到踪迹了。

11月15日晚,孙某飞的白色越野车被发现,遗弃在黄河北岸的一处堤坝附近,警方曾带警犬追踪孙某飞至此,就断了线索。

在当今到处是天网和监控的时代,能潜逃1个月,看来应该是高智商的犯罪分子,可能事先已经想好了杀人方法和逃跑路线,也有的说,嫌犯已经早就办理了其他身份证做好逃跑准备。

孙某飞还没有被抓到,一个人还带着一个孩子,究竟能逃到哪里?不管结果如何,都逃不过以下三个结局:

跳黄河自杀

目前,很多人都持有跳黄河死了的想法,原因很明显,凤鸣庄村是平原地区,并没有深山老林,只有北面有一条天险黄河,警方搜捕长达10多天,仍然杳无音讯,跳黄河死了成了最有可能的原因,然而还是有疑点重重。

孙某飞凌晨作案,为何驾车到黄河而死,难道他不知道“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吗?况且又带了一个小女孩,为何要挟持女孩?就算死了,一个大人一个小孩在下游均没有发现尸体,这就有些蹊跷了。

金蝉脱壳逃跑了

案发当天晚上,才发现嫌疑人的汽车停在了黄河边,据相关报道,警犬也在这里停滞不前,说明嫌疑人消失了。自杀有很多,为什么要选择跳黄河,还带着孩子跳黄河。有些说不通,所以个人觉得逃跑的迹象是比较大。

既然可以把车开到黄河边,完全可以利用“混淆视听”和“障眼法”,拖延逃跑时间,同时也不能肯定,当天开汽车到此的人就一定是孙某飞。

如果是逃跑了,可能已经不在当地,当地是平原地区,到处是悬赏公告和监控,现在要想出去很难,最大的可能就是,不走陆路,走水路,逆流而上,反其道而行之。

藏匿起来,躲在某个角落

为何要带着一个8岁的小孩,而不是直接灭口,怀疑肯定有特别的用意,为了逃跑,还是里面夹杂了特殊的情感。

村民证明,两家距离不远,相交甚好,还是小学同学,和8岁的女孩是否有故事在里面,不忍心动手。

要躲起来,还带个女孩子,非常容易暴露。警方已经组织上千名群众地毯式搜索,依旧一无所获。那么躲藏的地点要么在亲戚朋友家里的地窖,要么早就离开了本县市。

没有伤那来痛 2025-02-19 02:32:23

逃跑了还是失踪了?

从案发到现在已经过去了12天,警方也把悬赏金额从5万提高到了20万,组织了近1000名村民进行地毯式的搜索,并动用了直升机,在黄河下游20公里处进行全方位的巡逻。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嫌疑人是死是活,到底去了哪里,为何难觅踪迹呢?

案情回顾

11月14日,当晚有村民证实,孙某飞还在受害人家中,两个人一起喝酒聊天。现在看来喝酒是假,踩点才是真的。

11月15日,凌晨时分,一家6口被灭门,还有一个8岁小女孩失踪。凌晨5点左右,有村民了发现惨案,随即报警 ,5:20分前后,多辆警车已经停在了案发现场。

受害者分别为冯某的奶奶,冯某的母亲,冯某和冯某的妻子及两个年幼的孩子,大女儿生死未卜失踪了。个人推测,女孩很可能在孙某飞逃跑时,一起带走了,不然早就找到踪迹了。

11月15日晚,孙某飞的白色越野车被发现,遗弃在黄河北岸的一处堤坝附近,警方曾带警犬追踪孙某飞至此,就断了线索。

11月16日,黄河岸边发现一具尸体,警方辟谣并非嫌疑人孙某飞,没想到这具尸体也是一宗谋杀案,死者经警方证实为河南省原阳县福宁集镇纪委书记邓某,也是失踪多日,无意中破另外一桩案子,现在该案的嫌疑人已经供认不讳。

11月24日,多日以来,除了孙某飞遗留在黄河北岸的一辆白色越野车外,几乎没有特别有价值的线索,警方把悬赏金额提高到了20万,不管发现其本人还是发现尸体,一律提高到20万的悬赏金额,并为其严格保密。

在此之前,警方在村口设有关卡,严禁外人进出,并来利用广播,循环播放悬赏信息,同时组织了千人的群众对废弃住所、隐蔽处进行大规模的搜索。

如今12天过去了,孙某飞还没有被抓到,一个人还带着一个孩子,究竟能逃到哪里?不管结果如何,都逃不过以下三个结局:

跳黄河自杀

目前,很多人都持有跳黄河死了的想法,原因很明显,凤鸣庄村是平原地区,并没有深山老林,只有北面有一条天险黄河,警方搜捕长达10多天,仍然杳无音讯,跳黄河死了成了最有可能的原因,然而还是有疑点重重。

孙某飞凌晨作案,为何驾车到黄河而死,难道他不知道“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吗?况且又带了一个小女孩,为何要挟持女孩?就算死了,一个大人一个小孩在下游均没有发现尸体,这就有些蹊跷了。

金蝉脱壳逃跑了

案发当天晚上,才发现嫌疑人的汽车停在了黄河边,据相关报道,警犬也在这里停滞不前,说明嫌疑人消失了。自杀有很多,为什么要选择跳黄河,还带着孩子跳黄河。有些说不通,所以个人觉得逃跑的迹象是比较大。

既然可以把车开到黄河边,完全可以利用“混淆视听”和“障眼法”,拖延逃跑时间,同时也不能肯定,当天开汽车到此的人就一定是孙某飞。

如果是逃跑了,可能已经不在当地,当地是平原地区,到处是悬赏公告和监控,现在要想出去很难,最大的可能就是,不走陆路,走水路,逆流而上,反其道而行之。

藏匿起来,躲在某个角落

为何要带着一个8岁的小孩,而不是直接灭口,怀疑肯定有特别的用意,为了逃跑,还是里面夹杂了特殊的情感。

村民证明,两家距离不远,相交甚好,还是小学同学,和8岁的女孩是否有故事在里面,不忍心动手。

要躲起来,还带个女孩子,非常容易暴露。警方已经组织上千名群众地毯式搜索,依旧一无所获。那么躲藏的地点要么在亲戚朋友家里的地窖,要么早就离开了本县市。

整个案情的突破点在哪里?我觉得有三点。

第一,调查孙某飞的社会关系和通讯记录,特别是一些要好的朋友。

第二,亲戚朋友还是重点,包括妻儿,监控他们通讯,不可能不联系,在最关键的时刻终究会帮助,毕竟血浓于水。

第三,为何要单独带着8岁的小女孩逃跑,这是此案的关键。

写在最后

不管孙某飞是失踪还是自杀了。他的罪名是逃不掉的,给自己一家人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自己还有两个儿女。

当然了,这起案件起因,据说是因为婚外情导致,自古奸情出人命,这句话说的一点不假。

最后,还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悲剧,给游离在婚外情边缘的男男女女们一些警示作用吧,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

枫韵紫秋 2025-01-31 11:02:24
我觉得很有可能逃到深山野林里面去了,要不然怎么现在还没有抓住,希望尽快可以抓捕归案。
空叹花语意 2025-01-10 11:12:45
可能在山林里,因为山林里没有摄像头,人很少。面积很大,想住就可以随便住,安身不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