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情况:双向六车道,同向三车道,道路中央有双黄实线,该路段小客车限速70KM/H,小客车除外限速50km/h,沥青路面,路面完好,夜间有路灯照明。事故发生经过:对方驾驶小型面包车由南向北左转,该车越过道路中央双黄实线,与我方驾驶由北向南行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接触,造成两车受损及我方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成因分析:1:对方驾驶机动车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2:我方驾驶机动车在限速为50km/h的路段以时速为51-52km/h的速度行驶的违法行为与该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 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现在对方提起复刻,请问复核的成功率大吗?
借风告白
2025-03-17 11:10:03
交通事故责任书有凝问,可以请求另一家签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