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出的虚伪
2025-07-10 11:36:38
你好,首先得认定该笔款项的性质,该笔款项可能会认定为借款或是对女朋友的赠与,具体的建议咨询律师,律师会根据转账凭证、具体金额、双方约定等情况协助你进行综合的判定。当然若是认定为赠与,还需要看这笔款项属于彩礼与否,还不还彩礼首先看双方是否登记结婚,没办理登记手续的一般都要返还。其次,即便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如果双方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因为支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那么通常情况下也是需要返还的。若是认定为借款,女方需要还该笔钱款,当然,离婚的时候,也会综合考虑男女方的结婚时间长短等因素具体确定分割比例。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661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663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第20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 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65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