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未央
2025-07-26 14:10:46
婚姻的实质在于男女双方本身的状态及彼此间的相互关系符合结婚的法律要求,从而能够建立婚姻关系。根据法律规定,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结婚。拟结婚的双方应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符合条件的将被登记并发放结婚证书。民法典规定,结婚的实质条件包括:(1)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3)必须遵循一夫一妻制;(4)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法律唯一认可的结婚形式是登记结婚,这意味着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结婚登记,只有这样婚姻才能成立并有效。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取消了婚检的强制性规定,以体现更多的人性化关怀,但这并不意味着婚检失去意义。在实际生活中,许多未进行婚检的配偶在婚后发现了彼此不了解的问题,那时再来后悔已经太晚,而且不可避免地会给双方带来极大的精神痛苦。在道德层面上,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之间实际上也是不允许结婚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