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白首
2025-07-06 09:58:32
“公务员”这一概念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定义与分类。首先,需要了解“公务员”通常指的是通过非选举程序被任命担任政府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这个术语最早源于英文“civil servant”,意为“文职人员”。在英国,公务员指的是政府中常务次官以下的所有文职人员,他们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并不随内阁更替。而通过选举或政治任命的工作人员则不属于这一范畴。法国则将所有公职人员统称为公务员,包括国家公务员、地方公务员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务员。德国的公务员分为一般职公务员和特别职公务员,前者适用联邦公务员法,后者则不适用。日本的公务员分为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一般职公务员经公开考试录用,特殊职公务员则通过选举或政治任命。美国的公务员概念较为复杂,与公务员含义相近的是“政府雇员”,大致包括职类公务员、非职类公务员和军事人员。我国在1993年制定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建立了公务员制度,规定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我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队伍的界定在中国较为复杂。很多人会将事业单位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企业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公务员进行比较,认为公务员收入较高。但实际上,公务员队伍并不是特别庞大的群体,其界定相当复杂。真正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仅限于党政机关里具有干部身份的那部分人中,具有行政编制的一部分人,而具有行政编制的人员并不全都是公务员。
以史志办、党史研究室、考试办、编办、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分配办、电教中心、组织部等为例,这些部门都是党政机关的下属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肯定不是公务员。同样,政府办、组织部、财政局、人事局等具有明显党政机关特征的工作人员也并非全部都是公务员,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具有干部身份,属于事业编制。此外,领导干部中也不全都是公务员,通过组织部门任命的才是公务员。
具体到不同部门,例如财政局、人事局、经贸局、环抱局等具有典型行政机关特征的单位,真正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占比大约在40%-50%左右。至于其他事业单位,如学校、卫生局等,虽然具备一定的行政职能,但学校中的教师(除临时工)和卫生局管理的防疫站、医院等都可能有公务员身份。同时,银行、烟草公司、旅游公司、石油公司等企业单位,尽管改制为公司,但其中的工作人员仍可能是事业编制或行政编制,尤其是领导干部。银行的领导层同样多由组织部门任命,基本为行政编制。
值得注意的是,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通常领的是职称工资,拥有本科学历的员工通常会获得初级职称工资,通过考试或评议获得的中级、高级职称工资相对较高。而真正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领取的是职级工资,即使是本科学历的公务员,如果非领导干部,也可能领取科员或办事员工资,导致工资相对较低。与事业单位(包括教师)相比,拥有中级职称的公务员相当于正科级领导干部,高级职称的公务员则领取县处级工资。因此,在某些地方,能拿到县处级工资的公务员只有3个(县长、书记、政协主席),而事业单位的数量则远多于公务员,如高级教师、高级农艺师、会计师、经济师等众多职位。
总的来说,公务员队伍是一个数量相对较小但具有重要意义的群体,而真正数量庞大的是具有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员的收入与职业发展机会与公务员相比可能更具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