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报考需要满足通用条件和具体条件。
通用条件通常包括:
- 具有中国国籍;
-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具有良好的品行;
-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 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此外,还有一些禁止报考的情形:
-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具体条件则与报考的具体岗位有关,例如:
- 岗位招考的专业;
- 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身份;
- 岗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验;
- 某个职业资格证书或某个政治面貌等。
另外,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也可以报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考条件和要求应以招考公告为准。